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蒋敏:关于制定重度、贫困残疾人护理和生活补助政策的建议

[发布时间:2013-06-27]   [来源:] [打印][关闭]

    蒋敏(乐山市代表):据调查显示,重度残疾人群的年龄跨度越来越大,低龄化现象也日益严重。目前,乐山市一级、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为8.12万人,占全市残疾人数24.61万人的32.98%。60%以上的生活不能自理,需要全日制的全程陪护才能维持生活;先天性缺陷造成重残的占40%左右,智力和精神残疾占25%左右,60%以上的还患有其他疾病,80%以上的本人无任何生活经济来源,只能依靠家庭或社会供养;85%以上的没有条件进行康复治疗和训练;享受的社会救助水平低,社会综合保障水平较低。为此建议如下:
    一是建立制度。省上尽快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。
    二是加大投入。省上每年对此项要设立专项经费,并逐年增加。
    三是整合资源。残联与民政局、财政局紧密配合,组织专门人员深入镇乡村组和残疾人家庭,摸底调查,详查登记,健全申请审批制度,严格抓好村组公示、镇乡审报,县级民政、残联部门审核、审批等程序。
    四是制定标准,加大救助力度,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,扩大救助面。对特困残疾人建立临时生活补助制度,对已纳入城乡低保的重度残疾人且生活仍然有困难的,省上给予专项补助。